各城区(开发区)住建部门,驻市各物业服务企业:
现将《关于印发<关于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告>的通知》(南消安办〔2017〕25号),转发你们,请结合本地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附件:《关于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告》
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2017年10月9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|
各城区(开发区)住建部门,驻市各物业服务企业:
现将《关于印发<关于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告>的通知》(南消安办〔2017〕25号),转发你们,请结合本地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附件:《关于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的公告》
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
2017年10月9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|